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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购买的机动车退回后车购税怎么退税?

时间:2/15/2019 6:05:37 PM 点击数:289次


答: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购买的机动车哪些车购税可以享受免税?

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

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③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④已列入免税车辆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⑤农用三轮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⑥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1辆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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