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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

时间:9/23/2019 6:20:13 PM 点击数:371次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有哪些?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有三种,分别为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以及赡养人约定分摊.

在新个税专项扣除中规定,非独生子女需要和兄弟姐们共同分摊24000元每年的扣除额度,一个月为2000元,详细理解如下:

1、非独生子女分摊跟兄弟姐妹个数没有关系,无论多少人,都需要每年24000元的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个月就是2000元.

2、个人分摊最高为1000元,一年分摊的额度为12000元,不可以超过.

3、如果采取了赡养人约定分摊、指定分摊方式,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才行.

4、分摊方式不统一的时候,按照指定分摊执行.

5、赡养的老人在2个以上,是不可以以老人人数加倍扣除的,无论多少老人,每年最高专项扣除额度为24000元,每个余额为2000元.

6、确定了分摊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是不可以变更的.

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注: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可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的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起止时间规定:

开始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要求准备的证明资料:

1、需准备被赡养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2、需准备户口本等可证明对被赡养人有赡养义务关系的资料备查;

3、若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须准备书面分摊协议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罗列:

1、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2、父母都年满60周岁的,也是2000元的扣除额度,不叠加计算;

3、赡养的老人只要年满60 周岁(含),即使没有退休或还有工作收入,都能扣除;

4、配偶的父母没有纳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是这三类人: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5、赡养的老人,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不管怎么分配,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如: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最多也只能按50%即1000元扣除;

6、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7、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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