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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计算公式

时间:9/13/2019 8:23:34 AM 点击数:335次


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是什么意思?

本项目可根据“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经营性应付工资,不包括应付工程人员工资)、“应付福利费”(经营性应付福利费,不包括应付工程人员福利费)、“应交税金”(包括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不包括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帐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计算填列。

不过,在填列此项目时,如果存在非正常原因而引起的“应付项目”的减少,应当予以剔除。

例:A公司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000元。根据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作“资本公积”的增加:

借:应付账款5000

贷:资本公积5000

此项业务不会引起利润的调整,也与现金流量无关,但在以净利润为起点调节现金流量时,若“减:应付账款的减少”5000元,则会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5000元,从而造成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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