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
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同时要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总公司要如何开票做账?
在总公司所在的主管税务局做分配表,每季度交到各个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
分公司和总公司在账务上必须全部分开来做。
所有的发票都是分公司的抬头,科目设置与总公司一致。只是没有实收资本。由总公司拨来的资金,做贷:其他应付款。
所有的总分公司有联系的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后,出具分配单,再去分公司进行汇算清缴。分公司第一年不参与分配,第二年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