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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补交以前年度城市建设维护税会计分录

时间:8/17/2019 10:57:20 AM 点击数:417次


答:补交税金,先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纳税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纳税调整)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纳税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纳税调整)

贷:银行存款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有滞纳金,缴纳滞纳金时应做如下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如下: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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