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代开发票将按开票金额1.5%征收个人所得税

时间:5/9/2017 8:02:10 AM 点击数:944次

来源:财政局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明确凡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自然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由代开发票的国家税务机关或有代开资格的其他单位,按开票金额的1.5%代征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