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税法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时间:6/13/2018 8:17:15 AM 点击数:626次

《关于修订1986年5月16日在斯德哥尔摩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典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1999年11月18日在斯德哥尔摩签署的修订协定的附加议定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7年6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正式签署。


《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的收入,应在缔约国另一方免征一切税收。按照该规定,我国将对瑞典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从我国取得的收入免征一切税收,瑞典也将给予我国国际运输企业对等待遇。


按照《议定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议定书》适用于2016年6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收入。


>>最新税法>>财税新闻>>中国财税网首页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