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最新税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时间:6/24/2018 5:46:35 AM 点击数:633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8〕28号

海关总署: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4项香港原产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见附件。

附件: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8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税法解读>>财税新闻>>中国财税网首页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