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涉税会计

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时间:3/26/2019 9:23:32 AM 点击数:353次


应当征税的收入: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1)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2)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