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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时间:1/24/2019 3:30:59 PM 点击数:425次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综合所得所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办培训班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58号)的规定,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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