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司注销前的发票如果是别人,是不是可以抵扣,首先我们需要区分“别人”。
1、一种是仅仅只变更企业名称,其他信息不变。
仅仅只改变企业名称,其他信息没有发生变化,属于这种情况,变更前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继续认证抵扣。
2、一种是注销原企业名称重新登记
相当于企业注销,原来的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全部注销,属于这种情况,变更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就不能再认证抵扣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条件有哪些?
当你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已记录你购入的发票号.当你次月抄税时,税务机关就知道该发票你开了没有,金额税额各是多少,是开给谁的.对方拿到你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抵扣时,税务机关会比对采购方的税号,销货方的税号,采购方抵扣的税额。
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凭证条件: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