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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营改增后服务业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合适?

时间:11/20/2018 9:38:38 AM 点击数:409次


答:关于营改增后服务业收入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考虑:

1、根据发票入帐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服务业的税率为多少呢?

如果服务业的税率,适用6%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增值税的税率调整为16%、10%、6%,0%。销售货物及劳务的税率为16%。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以下几种除外: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为3%。这就是依据——国家硬性规定,没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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