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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清算期间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附会计处理

时间:11/10/2018 12:11:30 PM 点击数:410次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应自行判断和计算可享受的加计扣除优惠,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计算加计扣除,防止出现涉税风险。所以,研发费用在预缴所得税时不能加计扣除,必须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进行加计扣除。

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因此,清算期间研发费用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清算期间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1、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X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2、清算费用做结转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结转清算损益

3、清算损益做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清算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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