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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施工企业预估成本如何做财务处理呢?

时间:10/25/2018 8:58:17 AM 点击数:376次


:企业未取得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的预估施工成本可按照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税前扣除;工程完工年度,企业应提供预估施工成本的税前扣除凭证,对于未提供预估施工成本税前扣除凭证的,应追溯调整其已扣除的预估施工成本,计算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施工企业预估成本,可以这样做:

1、预收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实际发生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确认的合同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暂估成本如何做财务处理呢?

对于暂估成本,可以这样考虑:

收到发票时,首先红字冲销原暂估的分录,

借:工程物资--暂估款

贷:应付账款 (原金额,红字)

然后按照正确的材料采购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发票数量和金额,

借:工程物资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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