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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上月预缴数本月如何抵减做会计处理?

时间:10/25/2018 8:55:16 AM 点击数:356次


答:对于上月预缴数,本月可以这样抵减做处理:

当月预缴的增值税,在下月的纳税申报表里,反映在上期留抵税额里,次月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这个公式在纳税申报表里是自动计算的。

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下月账务计提税金及附加时也按正常的做法一样。问题的关键是你在下月的地税系统申报时,要将申报的基数减少上月预缴的基数,结果等于下月申报的税费里面少了上月预交的金额,再到下下个月时,账面金额也一样了。

预缴税款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对于预缴税款,可以这样考虑: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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