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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调整上年度所得税费用应如何进行核算?

时间:7/12/2018 6:43:44 AM 点击数:444次


一.如果是调整以前年度多交所得税:

1.调整多交所得税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未分配利润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如果是调整以前年度少交所得税:

1.补交所得税税款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税款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未分配利润做: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年度纳税调整要怎么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应按规定将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企业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就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如果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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