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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土地无形资产以前没有摊销现在如何做?

时间:7/2/2018 7:47:03 PM 点击数:368次


案例:我公司2000年土地使用权入账时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下,土地使用价款100万,如果确认无形资产,按50年分摊,分录是否可以这样做?

你要是一直没摊销,应该这样

这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6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14万

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100万

关于前7年摊销税金影响问题,税务是不承认的啦.

后43年,仍按每年100/50=2摊销.

你要是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摊销就和固定资产折旧差不多,设"累计摊销"科目

先补摊销14万(以前年度)100万元直接转"无形资产",新的摊销也是每年2万元.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那它怎样摊销?

无形资产一般无残值,按年限平均摊销.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别开进行摊销和折旧.(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当成两个不同的资产处理)

例外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的房屋成本;

2、企业外购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确实无法分离的,将土地使用权按固定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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