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上市公司财务

关于核准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

时间:1/1/2018 7:03:07 PM 点击数:518次

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报告》(鸿鑫互联字〔20171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3,750万股新股。

二、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29日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