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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累计专项扣除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区别?

时间:7/21/2019 5:31:33 PM 点击数:471次


"累计专项扣除"是指三险一金的社会保险累计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附加扣除累计扣除项。

个人所得税计算中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

专项扣除:主要指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计算: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举例:杭州的小明月工资为6000元,已知个人缴纳社保,养老比例8%,医疗比例2%,失业比例0.5%,公积金比例12%。已知缴费基数为4000元,计算小明专项扣除金额?

4000×(8%+2%+0.5%+12%)=900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按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1、学历继续教育:每年4800(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技能教育:取得证书的年度,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房贷利息:首套住房利息,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不扣除。

住房租金:省会城市: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定额扣除。

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城市: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城市: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及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房贷利息和房租的扣除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年24000元定额扣除

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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