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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时间:7/19/2019 9:13:39 AM 点击数:437次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二)考虑影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一是原始价值:在使用寿命一定的情况下,其数值的大小直接决定着计提折旧额的多少。二是使用年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需注意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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