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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的公告

时间:11/13/2017 9:22:08 AM 点击数:746次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  状态:有效  日期:2017-11-08  源自[中税答疑网]

为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样品取样操作,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我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修订稿)



【说明: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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