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6〕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6〕519号)规定,经各地税务局申报推荐,税务总局和司法部相关司局及专家评审,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审定,拟命名北京税务博物馆等9家单位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010-63417553 63418068
传真:010-6341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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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邮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6月1日
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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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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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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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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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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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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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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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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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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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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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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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上海税收文化主题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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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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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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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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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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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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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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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嘉定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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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嘉定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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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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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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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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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税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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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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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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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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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税务总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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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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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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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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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少年税校(沿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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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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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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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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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盐税史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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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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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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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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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江海”南通地税普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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