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投资之后,A股又要迎来新生力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将开展委托投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9日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48号)要求和规定,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两部分构成:一块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包括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另外一块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农民、有城市户口但没有加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人口。
他表示,目前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纳入托管范围。此次两部委发布的文件是第一次正式以书面形式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托管问题。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万亿元的结余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比较少,目前只有6000多亿元。”他说。
不过,他也强调,通过基金保值增值,可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