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进入小程序
业务咨询电话:
18001350776
010-65577008
邮箱: shengjunlong@126.com
QQ: 919524354
QQ: 1021226218
(8:00--18:00)
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悉,沪港通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启动时,三部委曾联合发出通知,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京ICP备13006748号
咨询电话010-65577008
邮箱:shengjunlong@126.com shengdalong@126.com
在线企业客服QQ:919524354 1021226218
服务热线:18001350776 15001393627 18610868600
版权所有 中国财税网 您是第 9973479 位浏览者 -9883'/**/IN/**/BOOLEAN/**/MODE)/**/ORDER/**/BY/**/1729--/**/rz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