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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起下调车辆车船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时间:10/19/2017 12:59:23 PM 点击数:483次

      记者10月18日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下称《通知》)已正式印发。《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根据调整后的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1.0升(含)以下乘用车适用税额从180调整至60元,1.0升-1.6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360元调低到300元,1.6升-2.0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420元调低到360元。
  广东省财政厅此前表示,从2018年起,要将该省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总体减幅为25%左右,其中与企业有关的货车、挂车、作业车、机械车等,减幅超过80%。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税5亿元,为个人减税13亿元。广东省调整后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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