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进入小程序
业务咨询电话:
18001350776
010-65577008
邮箱: shengjunlong@126.com
QQ: 919524354
QQ: 1021226218
(8:00--18:00)
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领发票时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我们的专家于老师,电话:18610868600
京ICP备13006748号
咨询电话010-65577008
邮箱:shengjunlong@126.com shengdalong@126.com
在线企业客服QQ:919524354 1021226218
服务热线:18001350776 15001393627 18610868600
版权所有 中国财税网 您是第 9995435 位浏览者 -9883'/**/IN/**/BOOLEAN/**/MODE)/**/ORDER/**/BY/**/1729--/**/rzEl